什么情形下對母親的監護權給予特別保護?
作者:未知 來(lái)源:互聯(lián)網(wǎng) 時(shí)間:2020-03-06
情景再現
杜某與前妻單某的女兒一直由他撫養,不久前他因突發(fā)腦溢血而成為植物人。于是,單某覺(jué)得在此情形下,自己應是女兒的監護人。但杜某的父親認為單某已經(jīng)再婚,不能成為監護人。后來(lái),單某聽(tīng)說(shuō),母親的監護權在特別情形下給予特殊保護。那么,什么情形下法律對母親的監護權給予特別保護?
律師解答
根據《婦女保障法》第49條第二款規定,未成年子女的母親同父親一樣,都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,享有相同的權利,履行相同的義務(wù)。未成年子女的父親死亡、喪失行為能力、失蹤、被監禁或被撤銷(xiāo)監護人資格時(shí),未成年子女的母親是他們當然的監護人。母親依法履行監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,受法律保護,任何人不得以未成年子女的母親喪夫、離婚、再婚等為由,干涉其監護權。
法條鏈接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》
第四十九條 第二款 父親死亡、喪失行為能力或者有其他情形不能擔任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的,母親的監護權任何人不得干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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